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钢材贸易税务处罚规定文件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3个相关介绍钢材贸易税务处罚规定文件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1. 钢材“以产顶进”退(免)税规定
  2. 未按规定足额代缴所得税,处罚的依据是什么?
  3. 税务处罚标准

1、钢材“以产顶进”退(免)税规定

销售“以产顶进”钢材的列名钢铁企业实行此办法。 (4)免税,即对出口货物直接免征增值税和消费税。对出口卷烟企业、小规模出口企业等实行此办法。

国产钢材免税。区内加工贸易企业用“以产顶进”的国产钢材为原料加工产品出口的,免征加工环节增值税。

具体有以下两种办法: (1)“免、抵、退”办法。

不是。执行“免、抵、退”税的企业主要是:经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及其授权单位批准的有进出口经营权的自营生产企业和生产型集团公司。以及经省级外经贸部门批准的实行自营进出口权登记制的国有、集体生产企业。

2、未按规定足额代缴所得税,处罚的依据是什么?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负有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义务的单位和个人为扣缴义务人。 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必须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缴纳税款、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

扣缴义务人未按照规定设置、保管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账簿或者保管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记账凭证及有关资料的,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二千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二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的罚款。

第三十二条 纳税人未按照规定期限缴纳税款的,扣缴义务人未按照规定期限解缴税款的,税务机关除责令限期缴纳外,从滞纳税款之日起,按日加收滞纳税款万分之五的滞纳金。

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扣缴义务人采取前款所列手段,不缴或者少缴已扣、已收税款,数额较大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对多次实施前两款行为,未经处理的,按照累计数额计算。

3、税务处罚标准

抗税:处以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阻挠税务检查:处以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年偷税漏税处罚标准是对纳税人偷税的,由税务机关追缴其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处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税务机关对公民个人处以50元以下、对法人和其他组织处以1000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的,适用简易程序当场处罚。 简易程序之外的其他处罚适用一般程序。

正面回答税务处罚标准:偷税:处以所偷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逃避追缴欠税:处以欠缴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钢材贸易税务处罚规定文件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钢材贸易税务处罚规定文件的3点解答对大家有用。